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谷雨

全市工会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基层工作部 2023-09-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工作部署,持续扩大工会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 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坚持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依法规范、依靠职工建会理念,不断扩大工会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激发社会组织工会活力。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不再单独设置领导小组,不另行制定工作机制。组织领导方面,以市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组织架构,将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目标任务纳入领导小组职责。工作机制方面,以市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确定的五项工作机制(定期研判、集中攻关、沟通协调、督查推进、考核激励)为推进保障措施。各区县(市)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组织严密、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以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深入摸底排查,依法推进建会。具体目标如下:

——2023年底,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工会组织覆盖达到70%,其它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会率达到60%以上。

——2024年底,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工会组织全覆盖,其它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左右。

——“两新”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实现新突破,建会率动态保持80%左右。

四、工作原则

——分类指导,以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为建会重点,优先推进其建会入会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其它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组织。

——规范建设,一是规范建会,以省总制定下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为依据,从组织健全、干部配备、制度机制、经费管理等源头上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工会。二是推动已建会的社会组织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五、组织实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2023年9月10日-10月15日)

1.分解任务。按照全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提供的相关数据,市总将全市数据按属地派发至各区县(市)工会,各区县(市)工会依次将任务派发到相关乡镇(街道)。

2.摸底排查。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力量,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全市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数据信息。

3.制定计划。在摸底排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建会行动计划。对已经建会和未纳入数据库的社会组织,及时录入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及河南省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对未建会单位,全力推动建会。一时不能建会的,要逐一分析原因,制定行动措施及建会时间表。

(二)集中建会入会(2023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会、职工广泛入会。

1.党建引领,协同联动。以“党建带工建”书记项目为引领,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将社会组织工会建设融入到基层治理、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大局。根据社会组织覆盖的行业领域,会同民政、教育、卫健、司法等行政职能部门,组织动员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组建工会。对具备建会条件的社会组织推行“手续帮办、问题帮解、疑难帮答”全程服务模式,解决建会主体怕麻烦、不知如何建等难题。

2.突出重点、优先推进。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市文教卫产业工会的组织优势,先行完成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社会组织的建会入会工作,力争到2023年年底,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工会组织覆盖达到85%。市总计划于9月底启动全市民办非社会组织建会入会启动仪式。

3.分类施策、应建尽建。一是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建立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二是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发挥龙头社会组织作用、借助行业协会(商会)力量等组建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三是对社会团体(如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社团等)、基金会,要根据其员工较少、兼职多、流动性大等特点,通过建立行业或区域联合工会及其他“兜底建”形式,确保有会可入。四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社会组织职工,可以向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提出入会申请,待所在单位成立工会后及时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三)总结评估阶段。各区县(市)工会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破解难题,确保专项行动实效。2023年11月15日前,2024年11月15日前分别形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告,并填写《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建会专项行动,将其作为加强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合力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规范运行。

(二)坚持依法规范。要按照“六有”要求和职工之家建设标准,指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工会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员评家、会务公开等内部运行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工会职能作用,防止新建工会组织空壳化、形式化。

(三)强化服务保障。对建会重点难点社会组织,各级工会要靠前指导服务。通过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会维权体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社会组织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工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

 

附件: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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