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系统建立公交服务协管站的通知
办公室 2011-07-1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总工会要求主城区内的中原区总工会、二七区总工会、金水区总工会、管城区总工会、惠济区总工会、上街区总工会、郑东新区工会、高新区工会、经开区工会及宇通公司工会、交运集团工会、郑州烟厂工会等12家工会,于7月20日上午,在单位驻地附近选择一公交车换乘站点,建立公交服务协管站。在上下班高峰期期间,维护公交乘车秩序,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市总将对各公交服务协管站点进行抽查,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同时号召各产业工会、主城区内各基层工会也积极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建立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