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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查通知

办公室 2011-05-18
      各县(市)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和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月启动会议精神,推动《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郑办[2010]70号)的落实,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决定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两办”意见和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月启动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调研内容 
       1、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意见》中,党委、政府(行政)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部署,包括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的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列入党委、政府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民生工作考核目标,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制定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或实施办法,有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措施等的具体情况。 
      2、贯彻落实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和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月会议的情况,包括各县(市)区、各企业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人员配备、设立专项经费,召开推进会、召开要约集中行动月会议,各地试点的培育情况,建立工作督查、激励问责制度等情况。
     3、各地、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企业数目和企业经营状况、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各地要约应约协商情况);当前本地职工收入总体情况;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企业数及占企业总数的比例情况。 
     4、当前推进工作遇到的新情况、问题及建议。 
     5、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的签订质量情况及合同的 审查备案情况。
     二、时间及有关要求:   
      5月份为各县(市)区自查及准备阶段,6月份为联合督查和调研阶段,6月31日前结束。 
    三、相关要求  
    (一)督查组将深入各县(市)区2--3个乡镇街道社区、若干个企业、产业集聚区听取汇报并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二)各县(市)区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全力做好督查调研工作,并就督查调研内容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三)本次督查和调研情况尤其是合同的签订质量及合同的审查备案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地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及时与督查调研组联系。 联 系 人: 么继军(总工会) 电话:67883230 代记华(人社局) 电话:67180872 王清祥(工商联) 电话:13598871777 吴会鹏(企联/协) 
电话:66930016 
电子信箱:zzgf51@163.com(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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