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高温及汛期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

宣传教育部 2025-07-04

全省各用人单位:

  目前我省即将进入高温多雨,“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为做好高温天气和汛期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伤害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合理调整作业方式和时间。高温天气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执行室外露天作业相关规定,采取轮换作业、错峰作业、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的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在暴雨、雷电、强风等强对流天气下,除参加防汛抢险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岗位外(作业时应确保劳动者有足够安全防护,并做好转移安置措施),用人单位应避免进行户外作业或高空作业。

  二、提升劳动保护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优化工作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隔热、降温设备,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加强职业健康检查,依法落实高温津贴待遇。建立极端天气弹性工作制度,如遇暴雨、雷暴、强风等极端天气,可采取居家线上办公等弹性工作模式,因天气原因迟到、早退、缺勤的,不计入出勤考核。

  三、做好特殊人员劳动保护。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C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C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保护。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竭诚为外卖小哥、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免费饮水、消暑纳凉、遮雨避护、手机充电、图书阅读等服务,以最实举措、最优服务保障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鼓励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新业态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优化在暴雨、雷暴、强风等极端天气下的接单模式,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用人单位应当结合生产作业实际,及时开展高温防护、防汛安全等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相应的急救基本技能,开展高温中暑和汛期安全应急处置救援模拟演练,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

  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努力,助力广大职工清凉度夏、健康度夏、平安度夏,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河南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来源:


网站首页 | 工会概况 | 政策研究 | 组织建设 | 劳动经济 | 法律服务 | 宣传教育 | 女工园地 | 权益保障 | 机关党建 | 资料中心 | 协同办公
地址: 中国-郑州建设路126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话:0371-67883101 工会热线:12351
版权所有:郑州市总工会   技术支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3273号 豫ICP备17051074号-1
郑州工会微信
工会会员服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