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百年历程几大理论问题考察——工会性质和作用理论

政策研究室 2025-08-25

中国工会除了具有西方工会的一般属性外,由于各国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发展阶段不同,在工会的产生、性质、地位、职能、组织体制等方面,与西方工会有着本质的区别和显著的不同。总的来讲,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开展工人运动的产物,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突出的先进性、广泛的群众性,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工会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能,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从中国工会百年历史进程考察,工会性质和作用理论的形成,走过了一条艰辛曲折的探索之路。

(一)工会是保护工人利益并为之奋斗的机关

工会作为一种组织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形成时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陷于表面上的没有直接人身依附的“自由劳动”、实质上是一种劳动对资本的依附的生产关系。因此,工会产生的内在根源是工人为保护自身而反抗资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目睹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对工人的生产与生活有着深刻的了解。他们认为,工会的直接任务是保护工人阶级具体的经济利益,根本任务是要和工人阶级政党一起,实现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列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工会职能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他最初主张由工人阶级直接管理苏维埃政权,由工会承担一部分国家职能。但现实中工人阶级的素质状况难以直接管理国家,他转而提出工会应当成为工人阶级提高素质和学习管理的“共产主义学校”。列宁提出了“两种保护”理论,即工会要维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侵犯,同时要保护工人自己的国家。新经济政策实行以后,列宁认为工会不仅在国家政权面前,而且在租让制企业、私有制企业和国营企业中,都应当成为工人阶级群众利益的保护者。这些思想,深深地影响了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

1921年7月党的二大《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指出:“工会是为什么成立的?工会就是保护工人切身的利益和为工人的利益奋斗的机关,因为劳动者是创造各种物品者,所以劳动者应该享受劳动者所创造的东西。这个事实,便是真正工会的出发点。”发布《劳动法案大纲》,共19条,主要是要求工人有集会、结社、罢工、缔结团体契约、国际联合等权利,实行8小时工作制、禁止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保障工人最低工资和享受劳动保险以及保护女工、童工等。大纲明确提出禁止雇佣16岁以下男女工,禁止18岁以下男女工担任剧烈、有害卫生及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劳动,劳动者有权参加政府经济机关、企业机关,国家设立劳动检查局,各种劳动者享有休1个月年假权等,这些思想和政策,极富战略远见。

1949年8月11日,毛泽东在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举行的宴会上,阐明了工会工作的方针。强调指出:“今天我国有将近二千万的职工大军,但组织起来的太少。老解放区工会发展很少,新解放区刚才开始。除了破坏分子及资本家外,一切职工,即使政治上落后的人,即使国民党工会的工作人员,只要有改造可能的,都应包括在工会组织之内。”“如果采取关门主义,便不能够孤立他们。正确的方针是争取中间派,落后分子也要尽可能争取过来。”“做工会工作的同志应该抱主动的态度,主动地和资本家搞好关系,和行政搞好关系。你们要做宣传工作,要向市委书记、市长做宣传工作,也要向我们做宣传工作,因为我们照顾的方面很多,不能像你们专心搞一门。”这一重要思想,为随后不久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会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工会的性质和作用之争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整地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全国解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与生产生活走向正常,官僚资本企业改造成为国营企业,在国营企业中消除了阶级矛盾,开始衍生出大量利益关系,国家、企业、个人利益之间逐渐显现出一定程度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国营企业内部矛盾,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是关于公营企业工会工作中的公私兼顾问题的论争。1950年7月,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子恢(主管工会工作)在《关于中南区的工会工作》的报告中指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和行政双方基本立场是一致的,由于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因而彼此的具体立场也应该有所不同。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保护他们的权利,是工会的基本任务。李立三基本赞成邓子恢的观点,撰写了《公营企业工会工作中的公私兼顾问题》一文,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与人民民主政权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工人群众同国家和企业行政还存在着矛盾。而工会既然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种矛盾也就不能不反映到工会和国家及企业行政的关系上。工会在保护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还应当维护本企业工人群众的切身利益。分析了公私关系,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日常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厘清了工会和国家、企业行政在根本一致基础上的内部矛盾关系,探讨了工人参加工厂管理的重要途径等一系列工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

邓子恢的报告发表后,引起新中国成立后工运理论的第一次争论。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组织撰写了《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文章,认为工会与行政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指责邓子恢、李立三关于公营企业内部存在公私矛盾和工会与行政的基本立场一致而具体立场有所不同的观点,模糊了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是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二是关于如何对待群众问题的论争。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后,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任务和作用凸显,需要在理论上给予解释和支撑。这一时期的工运理论研究十分活跃,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工运理论发展的一个高峰。以赖若愚为代表的工会工作者遇到了李立三曾遇到的问题,再度开启了对工会重大理论问题的探索,提出“如何对待群众”这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认为工会中存在严重官僚主义现象,“许多工会工作者忘记了工会的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他们不是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而是置身于群众之外”这种现象不注意克服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以此为起点,对工会地位、任务、作用等重大理论问题作了探讨。全总党组1957年9月5—15日在北京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讨论当前工会工作意见分歧问题,为即将召开的中国工会八大做好思想准备,但未达到预期效果。1958年5月26日至8月5日,全总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原定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工会组织问题的意见》,研究解决工会体制问题,后改为开展工会工作中的敌我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揭露和清算以赖若愚、董昕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总对1951年错误处理的李立三案和1958年错误处理的赖若愚案进行了复查,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三)国营工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工人利益

1951年5月,刘少奇以读书笔记形式撰写了《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从理论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工会与企业、工会与政府、工会与党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次提出“人民内部矛盾”这一理论概念,主张要分清敌对和非敌对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指出现在国营工厂中所要处理的,已经不是阶级矛盾和剥削关系以及由这种矛盾和关系所发生的问题,而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关系,以及由这种矛盾和关系所发生出来的各种问题,这种矛盾和关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

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工人利益,同时要使工人的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工会建设成党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学校和人民政权的主要社会支柱。在国营工厂中由工人群众组织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群众和工厂管理机关协议并调处各种有关双方的问题,以至签订集体合同及其他协定等,就是必要的。工会工作者与国营工厂管理人员,在保护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出发点,他们所站立的地位与立场,是或者应该是相同的、一致的;但是在关涉双方的各种个别问题上,他们彼此之间又有某些利害矛盾,需要认真地来加以调整,以至各自代表自己的一方面来签订合同等。党赞成工人们团结在工会之内,保护自己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而在工会中工作的一切共产党员,务必最周密地关心工人群众一切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福利,即使是最微小的事情,也必须予以关心。只要工人群众的这些要求无损于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及其经济发展,无损于劳动人民的其他部分,亦即无损于工人阶级根本的、整个的和长远的利益,就应该力求满足工人群众的这些要求。普通工人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么,他们就会脱离工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会就会脱离工人群众。

只有使工会和工会中的共产党员与先进分子取得了工人群众的日益高涨的信仰,并团结了日益广大的工人在自己的周围和领导之下,工会才能成为共产党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才能吸引广大的工人群众来热情地参加国家政权与经济的建设,使工会成为人民政权的主要的社会支柱之一,并使先锋队能够用共产主义的原则和精神,利用工人中一切实际斗争的经验,去教育工人群众,使工会成为共产主义的学校。

 

(四)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这是对工会工作性质、地位、作用的最高褒奖和最准确的定位。工会工作在国家整个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一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应该能够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他强调工会要忠诚党的事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执行党的意志的坚定性和为职工服务的实效性统一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中去。他强调工会必须团结带领亿万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引领职工群众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把自身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梦同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党和国家确立的发展目标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强调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投放,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

(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是工会的重要政治责任

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这是工会的重要政治责任。要把党的主张变成工会的号召和职工的行动,把广大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不能说只要群众物质生活好就可以了,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如何把职工群众团结引导好,没有什么捷径妙招,关键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也是工会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时代变化了,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不能变,工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使广大职工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高度重视和防范敌对势力在劳工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深化“中国梦·劳动美”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把“大学习”课堂搬到工厂车间、生产一线、发展前沿,面对面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互联网思维,把网上工作作为工会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重要平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让职工群众能在网上找到自己的组织、参加组织的活动,在网上亮出工会旗帜、发出工会声音,坚守舆论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六)保持和增强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这是工会建设和改革的方向。着重强调时代在发展,事业在创新,工会工作也要发展、也要创新,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要自觉运用改革精神谋划推进工会工作,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增“三性”、去“四化”的工会改革方向,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人”。

 

“增三性”是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必须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应该成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要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深化工会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层工会离职工最近,联系职工最直接,服务职工最具体,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跟党走。

 

百年中国工会史波澜壮阔,百年工运理论创新生生不息。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研究考察百年中国工会发展历程中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两个结合”的产物,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都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工会百年理论创新史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是党的工运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我们从百年历史进程中更加清醒地看到了中国工会和工人运动是从哪里来、要向哪里去。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无止境。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理论是问题之树盛开的花朵。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在探索解答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中深化工运理论创新,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新境界。

 

 陶志勇    中华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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