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帮扶中心旨在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离退休职工中,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特殊困难的职工、劳模、工会干部,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困难救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资金来源:
一、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的捐款;
二、市财政拨付的一定数额专项资金;
三、社会公益活动的募集。 机构设置: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困难救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五个部门。
帮扶对象:国有、集体、三资、私营、股份制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中,虽享受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家庭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一、根据“救急济难”的原则,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
二、救助对象是建有工会组织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
事业带为的困难职工,虽享受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家庭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须携带个人救助申请、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的原件、复印件、代办者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及单位工会证明等材料。
四、对困难职工提供的资金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办理。
五、对有再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优先免费介绍工作岗位,帮助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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