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小满

郑州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宣传教育部 2020-01-1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总体思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问题导向基本原则,改革我市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造就一支适应时代要求、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在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加大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生产服务一线、重要创新领域、重点攻关项目、重大建设工程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产业工人中培养发展党员,重视在劳模工匠、技术能手、创新人才等优秀产业工人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推动企业基层党的建设高质量,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突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
3.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推动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听取产业工人意见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引导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治理。
4.创新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深化工会改革,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为广大职工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规范集团公司工会组织领导关系和管理体制,创新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会工作,探索新业态领域工会工作方式方法。
(二)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需求,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有机衔接,形成符合产业工人岗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合全市产业布局配置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支持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引导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育人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
6.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统筹政府、群团、社会各方职业培训资源, 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创新等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制定落实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价、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7.统筹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格局,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横向互认。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推行学徒制培训,鼓励骨干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与新学员新工人建立新型师徒培养关系。
8.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引导支持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制度衔接,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越级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扩大技能鉴定工种范围。改革产业工人职业能力考评方法,推动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9.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推动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评价工作。依托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大工匠培养选树计划,持续开展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构建多层级的大工匠、技术能手选树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工匠(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企业推行首席员工聘任制。
(三)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10.搭建产业工人成长平台。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建立健全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11.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用工需求调查、就业统计分析报告发布等制度。做好优化产业结构中的职工转岗分流工作,重点加强去产能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
12.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对优秀、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对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给予同等待遇。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激励形式。支持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13.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实施职工创新创造计划,推动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青年创新工作室建设。总结推广各类产业工人创新创业孵化模式。建立完善技术工人评优奖励制度。实施名师带徒行动,总结推广绝招绝技和先进操作法。
14.提升劳动和技能竞赛水平。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把职业技能竞赛作为评定职工技能等级、促进成长发展的重要渠道,构建多层级的技术人才选树培养机制。市级竞赛获奖选手纳入全市高技能人才库管理,决赛成绩合格选手,按规定核发国家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15.动员产业工人走出去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外先进制造企业、协会开展技术协作、技能交流。支持企业技能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走出去研修培训,落实政府公派资助政策。鼓励企业、职业院校选派优秀产业工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能输出和帮扶援助。
(四)健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机制
16.规范用工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劳务派遣规定,规范项目外包行为,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各项制度,加强基层专业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17.健全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等机制,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
18.健全生命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权益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企业车间班组生产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动行业、企业制定和落实工作场所环境标准,切实改善生产条件。完善产业工人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做好职工健康体检、女职工“四期”特殊保护,建立健全产业工人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9.健全休息休假及疗休养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建立完善职工疗休养制度,有计划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技能工匠人才和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一线职工、有职业病的职工等进行疗休养。有条件的企业可扩大疗休养范围。疗休养时长一般在5—7天。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国有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其他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五)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
20.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统筹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增加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机会。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相关院校、机构,建设农民工实训基地。
21.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的制度法规和鼓励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做好农民工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和职业介绍服务等工作。
2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长效机制。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正常转移接续。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23.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完善农民工城镇落户政策,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将符合规定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用工单位职代会中要有相应比例的农民工代表,依法保障农民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权益。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评选,广泛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践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增强农民工尊法守法、明礼诚信自觉性,培养文明健康、向善向上生活方式。
(六)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24.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技术资格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及政策研究。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促进女职工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工会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依法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25.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职业教育投入,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大对职业培训补贴和产业工人培养开发投入力度。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并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的产业工人,给予培训费补贴。
26.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与监督制度。健全企业、社会力量对职业教育投入激励政策。落实完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的优惠扶持政策,对个人投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的民营性质的职业技术学校,各级政府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并在税收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27.完善产业工人住房保障政策。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产业园区充分利用自持的产业类工业用地,按照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统一规划、集中设置,配套建设单位租赁房、职工宿舍、人才公寓等租赁住房。依托全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提高房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条款,重点推进单位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8.扩大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服务对产业工人的覆盖。推进产业园区卫生站点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布局,加大文体设施开放共享力度。构建社会化职工文化服务体系。
29.“互联网+”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智慧政务、智慧群团、智慧园区、智慧企业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流程再造,推动相关各方数据共建共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融合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优化数字学习环境,打造产业工人网络学习平台。发挥职工网上服务平台和工会会员卡普惠服务功能,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实现工会维权帮扶、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心理辅导、会员特惠等线上线下联动的精准普惠服务。
三、组织实施
成立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分类指导。要建立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分析研判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改革宣传工作,着力营造关心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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